失件處理

失件處理

 

賠償說明

1). 只保障從集裝易國內集運倉庫至目的地收貨地點。

2). 不包括賣家寄至集裝易國內集運倉庫。

3). 如遇有貨件遺失,必須在簽收後48小時內以電郵方法聯絡本公司客服團隊預申報。逾時申報,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4). 如提供的資料齊全,我們經審查後將對賠償作出裁決,賠償上限為運費三倍或貨品的實質價值,以較低者為準,上限為港幣一千圓正。

5). 我司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或購買我們的保險服務。

6).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申請賠償細則及安排

1).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48小時內,以電郵方法聯絡本公司客服團隊預申報。

2). 保留簽收時的外包裝袋並拍照(需有清晰單號),再把外包裝袋內側反轉再拍照,因有些件太薄太細或有機會貼在外包裝袋內側。

3). 請先檢查清楚數量(件數)是否正確才可拆掉是次集運內的所有貨件,如已把貨件全部拆卸後發現數量不齊,本公司恕不處理及負責。

4). 如簽收時發現外包裝袋有破損或懷疑曾被拆封的痕跡,務必在簽收單上註明『包裝破損』『少件』加強佐証,如沒有注明則默認作正常簽收。

5). 如遺失的貨件屬冒牌貨或違禁品,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另本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6). 索償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會處理,資料不齊不足恕不處理:

- 公司簽收單

- 証明、包裝照片
- 購物證明的截圖 (需顯示屬於該快遞單號的版面並附有實付款額)

7). 在賠償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五個工作天內完成理賠。

8). 國內集運倉庫、香港集運倉庫及物流配送索償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并退回到指定香港銀行帳戶。

9). 所有申索的賠償資料須經本公司進行審核,而審核結果將按本公司最後之決定為準,客戶不得異議。

 

預防易碎易破貨物

1). 訂購貨物時:應先與賣家協商包裝材質,易碎品、易破品應使用木箱或木架加固,確保有足夠的堅韌度及強度。

2). 訂購貨物時:應先與賣家協商包裝材質,體積較小且輕貨物,應使用相對大一點的包箱盒或袋,確保於倉儲和運輸過程不容易被遺留,或被壓致損壞。

3). 大重量貨物:應採用加固包裝類材質,可避免受力不足情況下導致彎曲,及因存放時間過長致外層鬆軟塌陷。

4). 易泄漏物品:應採用密封式包裝材質,可避免貨物於倉儲和運輸過程造成泄漏,或內物減少。

5). 警告性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英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性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壞之貨件,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性標籤。

6).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如使用本公司服務,即默認同意以上所有事項